填表说明
1.表中课程、系(教研室)、适用专业等名称全部使用准确全称。
2.开课单位要与课程编码对应的教学单位一致。
3.课程名称、课程编号、开课学期、学时、学分等信息务必与2019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完全一致。开课学期如有跨学期情况,需全部列出,例如“一、二”。
4.课程性质:选填公共基础课、学科基础课、专业课必选课、专业限选课、专业任选课、创新创业课、美育必修课、美育选修课、实践课。
5.课程属性:选填必修课或选修课。
6.先修课程、后续课程:只列出直接相关的1-2门课程即可,如果没有,此栏目空白即可。
7.毕业要求:此栏内容所填毕业要求务必与培养方案对应关系矩阵中的一致,条目序号也与培养方案中相应毕业要求的条目序号一致。
8.教材选用标准:如列参考教材,应是近2年已经采用,或未来2年已有确定信息并将要采用的主要参考教材的最新版本,原则上一门课程一种参考教材。短期内尽可能相对稳定,不宜更换过频。